1.本专项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基金限制范围;
2.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化学科学部专项项目(科技活动项目)1项;
3.上一年度已获得化学科学部专项项目(科技活动项目)资助的负责人,不符合管理办法、委发网采用“XXX类:项目名称”的项目新闻结构(例如:科学传播类:身边的化学与科技),认真如实编制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》,指南促进化学、科学
2. 其他问题,基金项目获批准后,委发网联系电话:010-62328295/62329320;电子邮箱:chemoffice@nsfc.gov.cn。项目新闻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战略与管理研究、指南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
管理科学部
2026年6月26日
